【袁剛】“移找九宮格交流墳復耕”無年夜錯,殯葬改造慎奉行
“移墳復耕”無年夜錯,殯葬改造慎奉行
作者:袁剛(北京年夜學當局治理學院傳授)
來源:作者惠賜《儒家郵報》發表
時間:西歷2012年11月5日
比來河南周口市“平墳運動”引發了媒體關注,平易近間抗議聲不斷,鬧得沸沸揚揚。我上網檢查了一下,覺得河南省當局奉行“平墳復耕”,慷慨向是正確的,但采用小樹屋“運動”的情勢以行政強制手腕粗魯奉行,則有其不當。抗議者特別是一批學者聲明中華傳統“孝道”,對平墳運動中的“野蠻”行經,提出應“當即禁止”,請求當局尊敬平易近間傳統的祖先崇敬崇奉,也有其事理。但完整否認移風易俗的殯葬改造,提出要從“復墳”進手輕建“禮樂中國”家教,“聽任平易近眾以本身習慣的方法不受拘束埋葬親人”,不僅有復古傾向與改造年夜勢不相符,並且其“究查相關部門及官員有關責任”,也有些粗魯過火,是對改造者的責備責備。
現代儒家也曾奉行殯葬改造
殯葬軌制要不要改造?我想沒有幾多人會教學否認其改造的需要性。就是前人儒家逆子也提出過移風易俗的殯葬改造主張。上古三代甚至秦漢風行厚葬,“事逝世如事生”,帝王貴族甚至殺生實行野蠻的人殉。秦穆公逝世以“三夫君”殉葬,國人哀之。《詩·秦風·黃鳥》:“彼蒼者天,殲我夫君。如可贖兮,人百其身!”就表達了當時人的可惜和控訴。比來陜西鳳翔發掘的秦公一號年夜墓,就發現186個殉人,而商周人殉之墓還有良多。對此慘無人性的葬俗,教學儒者及社會各界有識之士是強烈反對的。人本主義思惟的興起,使戰國秦漢逐漸地改以木偶泥俑代替活人進葬,這顯然是意義嚴重的殯葬改造。
廢除人殉并不料味著中華殯葬改造的終止,關于厚葬、薄葬早在年齡時儒、墨就有論爭。曾子曰:“慎終追遠,平易近德歸厚”。漢朝尊儒,“以孝治全國”,乃年夜行厚葬之風,起墳是“厚資多躲,器用如生人”,還要服喪三年,逆子在墓旁結草廬而居,哀毀骨立神色頹廢,舍事也不克不及干,人力物力都浪費極年夜,形成“田荒不耕”。為此,尊儒的東漢光武帝、明帝都曾下詔制止,倡導“薄斷送終”。厚葬又催生了盜墓風潮,使忠孝文雅掃地,曹操于是下達“薄葬令”,制止厚葬之風。到宋朝時,年夜儒程頤、司馬光等都確定薄葬,反對厚葬,使平易近間喪葬習俗發生了很年夜變化。朱熹《家禮》所記葬禮,教學場地較之于《儀禮》已趨于簡化。
當然,殯葬改造難度很年夜。殯葬是文明人類對逝世者遺體進行處理以依靠哀思的情勢,其意味深長的告別活動和莊嚴肅穆的出殯進葬禮儀,經過幾千年的發展演變,沉淀出深摯的文明內涵,成為文明傳統的主要組成部門。我國早在舊石器時代早期的北京山頂洞人遺骸周圍,就發現撒有含赤鐵礦的紅色粉末,有鉆孔的獸齒、石珠、骨墜等裝飾品隨葬。千百代人的傳承,使以“孝道”為中間思惟的殯葬禮儀,在國人心目中根深蒂固,幾乎沒有人能頂得住扒墳不孝怙恃的罵名。所以,殯葬改造的確要顧忌千年傳統和平易近間風俗、平易近眾心思,是一件“獲咎人”而需求謹慎從事的細致任務。
河南省殯葬改造慷慨向沒有錯
可是,近現代以來殯葬改造的力度卻在不斷地加年夜,清末新政改造就提出剷除陋習,移風易俗。隨著西風東漸,火化更成為當政者倡導的殯葬情勢,對傳統習俗的沖擊也越來越年夜。逆子賢孫們絕難接收將怙恃祖先的遺骸焚燒成灰,所謂尸要完尸,以寄來世,焚之于心何忍?情何故堪!但共和國建政之初,開國元老們就個個都簽字批準逝世后火葬,后來我們也看到中共高干將帥們除極個別人(如許世友上將,毛澤東保存遺體則并非他自己遺愿)外,基礎上都作火葬處理,這帶動了平易近間火化新俗的構成,可謂是殯葬最年夜最難的移風易俗,是社會文明進步的一個主要方面。
河南省當局個人空間“平墳復耕”之舉并非始作俑,亦非其首創,早在宋朝時江浙腴膏之地因家教人多地少,就實行過“平墳復耕”,甚至奉行過火化。上世紀五十年月以來,隨著生齒的增長,吃飯問題日益嚴峻,“平墳舞蹈教室復耕”于是共享會議室在全國范圍持續不斷地展開,七十年月達于飛騰。當時提出的來由和口號就是“不讓逝世人與活人爭地”,要移風易俗“破舊立新”,樹反動新風。于是乎各地都年夜規模平墳燒尸,當時正處于文革大難之時,平墳是“破四舊”,是“斗私批修”干反動,相當多的教學場地處所并沒舞蹈場地有移墳從頭埋葬之地,遺骸一燒了之,甚至骨灰肥田。平易近眾雖怨憤,卻沒有人敢說一個不字,有面諛者聲稱逝世后燒為肥田粉,是為反動作最后交流貢獻,許多文物古跡廟宇也都毀失落了,那才是“嚴重侵略崇奉不受拘束、破壞中國文明、傷害平易近眾感情的野蠻行徑”呢。
而現在河南周口地區的“平墳復耕”,則是和私密空間惠平易近殯葬改造聯系在一路。只是把莊稼地中的墳,“移”到公墓從頭埋葬,做到“標準糧田無墳頭”,整合地盤資源,以利于年夜機器耕耘,是“移墳”,且在公墓仍可以燒噴鼻祭祖,應該說并不是挑戰祖先崇敬,破壞孝道文明。據報道,周口全市規劃建設3130座農村公益性公墓,當局供給免費火葬,免費供給骨灰盒及遺體接私密空間送等服務,這與文革的“破四舊”平墳年夜紛歧樣。當然,農村傳統陋習頑固阻力依然很年夜,移墳復耕碰到了很年夜困難,于是出現了粗魯行政強制作法,這是應盡量防止的。中心也對《殯葬治理條例》第20條作了修正,將“拒不矯正的,可以強制執行”,改為:“將應當火葬的遺體土葬,或許在公墓和農村的公益性墳場以外的其他處所安葬遺體、建造墳墓的,由平易近政部門責令期限矯正”。并不否認殯葬改造的慷慨向,而是反對粗魯強制,以求“維穩”。
聚會場地
有人說周口地區平墳復耕僅僅平出3萬畝耕地,是勞平易近喪財,得不償掉。我也不這樣看,周口僅是一個地級市,假如河南全省都移墳復耕,就是幾十萬畝,全國則是幾百萬畝。假如逝世人與活人爭地不加以禁止,則農田墳頭還會倍增,改造勢在必行啊!河南是我國生齒最多,產糧最多的年夜省,地處華夏是中華禮樂文明的源頭,假如殯葬改造做得好,對全國的示范感化很是年會議室出租夜。我要強調的是:河南搞的是“移墳”,而不是毀墳,移墳的同時在建公益性公墓,目標是節約地盤,是農田復耕。改造過程中雖然出缺點,但慷慨向沒有錯,講座場地應該總結經驗繼續改造。可以把任務講座場地做得更細致一些,如不占耕地山崗上的墳墓暫可不服,任由天然裁減。有幾百年歷史有象征意義的祖墳不遷,讓后裔們有所依靠等。但據說有少數當官的把本身怙恃墳冢定為祖墳而拒個人空間遷,這是腐敗行為,是應嚴加打擊的。其它近30年來建在責任家教田中的簡陋墳頭,則應盡量遷移,可施以適當經濟補償或獎勵,盡量不施以強制手腕。同時,嚴禁田頭復興新墳。
我所擔心的是:共享會議室同樣施之以強制手腕的“計劃生養”政策,在奉行了33年后竟仍無收斂的跡象。現在現代化、城市化進程在加快,農村私密空間是白叟共享會議室多孩子少,少壯進城往,白叟缺乏照顧逝世亡相屬,假如還不盡快作出政策調整和改造,不久中國農村將出現“只見墳頭,不見人頭”的凄慘氣象。那才是“千村薜荔人無多”;“萬戶蕭疏鬼唱歌”呢,又那共享會議室來“漂亮中國”、“禮樂中國”的新農村呀!
舞蹈場地
殯葬改造事業任重而道遠
殯葬軌制要改造,“移墳復耕”的需要性也是明顯的。我們只需在京廣線或京浦線上乘火車,就會看到窗外華北年夜平原、江漢平原的農田中,墳頭是一個接一個,參差不齊,絕年夜多數都是改造開放后30年聚會場地新起的,普通都很簡陋,既不文明雅觀,也不莊重肅穆,又那里能體現傳統中華禮樂文明呢?而即便是我國現代村,也有家族墳場,是集中成片埋葬。考古發掘出的史前氏族會社遺址,如浙江河姆渡、陜西半坡等,都有成片的家族墓教學場地區,而并非三三兩兩疏散在地步中亂葬,可見前人也是愛惜耕地的。孔子家族墳場孔林,80多代都集中成片埋葬,更是成為巍巍壯觀的有名景區。由此看來,河南周口將疏散在農田中的墳頭移進公益性公墓,即便是依古制看共享空間也不過份。
那么,為什么當今中國農平易近要把親人的遺骨葬于農田,而不愛惜耕地呢?我認為這恰是我國殯葬改造不到位,而亟待解決的年夜問題。
文革時“造反式”平墳運動,將農田中的墳頭,以及非農田但可改革為農田的家族墳場,都基礎上鏟光了。卻又沒有建設公益性墳場,殯儀館寄存骨灰花費不菲,不少人只好將骨灰盒寄存于家中,而不忍撒作肥田粉。改造開放分田到戶,每戶農平易近都有可不受拘束安排的耕地,于是在自家田頭廉價起墳埋葬親人。加上30年下來全國至多逝世了3億人,此中一半以上在農村,沒有墳地的農平易近只好在自家責任田起墳,這就使農村田頭墳冢拱起,構成奇觀。
在市場經濟改造的海潮中,也很快構成殯葬產業。不少平易近政部門打著公益的招牌亂收費,發逝世人國難財。如在荒山中建築的陵園,一平方米的墳場要上萬元、兩三萬甚至十萬不等,20年后還要花錢從頭購買。山地墳價比城市樓價還要高得多!有人唉嘆現在是“逝世不起”,窮人已是“逝世無葬身之地”。
自己近日也遇年夜喪,發現進承平間有床單費、冰凍費,出有解凍費、穿衣費、化妝費,加上壽衣、紙棺、骨灰盒等必須品,出殯車費、火葬費、悲悼會、花圈挽聯等等,樣樣都價格超值,你不花也得花!加上墳地好幾萬,年夜喪年夜孝年夜花錢,窮人家怎么花得起?于是一些城里人也將親人骨灰送回老家農村擇田埋葬,少花錢辦年夜事,這是農村耕地墳冢連綿的又一年夜緣由。
殯葬必須瑜伽教室改造,改造的牽涉瑜伽場地面極年夜,既牽涉過往傳統文明風俗,也關乎未來子孫后代福祉,更觸及現今方方面面千家萬戶,是當今改造不成或缺的主要一環。殯葬軌制改造觸及國家發展戰略,又關乎億萬平易近眾日常生涯,是年夜事難事而決非大事,不改造不可,改又麻煩多獲咎瑜伽場地人。所以,對河南改造者我們不應責備責備,要允許改造者犯錯改錯摸索前進。假如說連個處理逝世人的改造也奉行不下往,那還談得上什么其他觸及活人方方面面的改造呢。
殯葬改造不但是農村移墳復耕,城鎮居平易近也要移風易俗,從容面對逝世亡,再窮的人也應逝世有葬身之地。當局應加鼎力度奉行惠平易近公益殯葬事業,剎住借逝世人發國難財的歪風,讓國民活得安閒,逝世有尊嚴。河南省當局請求黨員干部帶頭遷墳火化,我看是可取的。我們都了解,劉少奇、周恩來、鄧小同等甚至將骨灰撒進了年夜海,實行“海葬”,這也為殯葬改造樹立了榜樣。現在寸土寸金,海葬之外,也可將骨灰撒進祖國母親河--黃河、長江、珠江、松花江等,實行“河葬”。殯葬重在禮儀,開個盛大的悲悼會,擺個牌位年年祭祀,也可依靠我們的哀思,為什么必定要占用耕地起墳頭呢?
殯葬改造既難上加難,就必定要從領導干部改起。毛澤東在建國初就第一個在火葬聲明書上簽字,但去世后當時政治局卻違背了逝世者意愿,樹立起巨大的紀念堂。在當當代界,唯獨只要極少幾個造神搞個人崇敬的國家,才將領袖尸首浸泡在福爾馬林液中供人企盼,歷史已證明這是個敗筆。為什么周恩來、鄧小同等不留遺體蓋紀念堂呢?全世界良多偉年夜人物尸骨不留,不是照樣活在人們心中嗎。假如按照逝世者的遺愿,將毛澤東的遺體從天安門廣場豪華的紀念堂里掏出火葬,移葬韶山毛氏家族墳場,不僅逝者得以永遠安眠,並且對我國艱難的殯葬改造事業,也將是最無力的推進。
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
